导航痕迹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通知公告 正文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科研动态 就业服务 学生工作 聚焦资源 师生风采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14日 各班级: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附件1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院本科学生 二、学生完备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采用学生申请承诺制,即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附件2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不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临时盖鲜章材料。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备查。届时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工作。学生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在线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密码忘记,可联系学生权益部负责人重置。 三、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人口、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四、日程安排 (一)9月15日—9月22日: 1、各班级自行组建评议小组并填写《附件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在班级进行公示并备案学院。 2、根据本班学生提交的《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前联系督察员自主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评议会,完成《附件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并在班级公示1天。具体评分细则参照《附件1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3、各班级在开展评议会后,需在本班内进行认可度测评,填写《附件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 4、督察员据实填写《附件6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并交给对接的班级。 5、通过班级评议的同学,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学生在线申请-新增”流程填写信息并保存进行在线申请。 五、材料上交 (1)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四份附件电子档打包至一个压缩包,命名为班级(教务网格式)于9月22日18:00前提交至学生权益部邮箱3047653296@qq.com。 (2)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6四份附件纸质档9月25日12:30-14:30交至学院小白房。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能为班级评议组成员; (二)评议组长必须为本班班主任; (三)各班级评议组务必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若班级平均认定人数比例偏差过大,学院认定工作组将启动复核调查,据实处理。 七、联系方式 学院党委办公室唐毓老师:028-86293010 权益部戴欢(QQ:2090594727) 权益部晏雨欣(QQ:2389269576) 权益部阳方驰(QQ:1915189670)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党委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附件【附件1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附件2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xls】 附件【附件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xls】 附件【附件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xlsx】 附件【附件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doc】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中秋节放假和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