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26日 

 

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各小班:

根据学校社会捐资方要求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3名,奖励金额2000/每个班级推荐0-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

(一)班级组织学生进行申报,10月1216:30——18:30将班主任签字后的附件一纸质档交至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小白房,10月1218:30前上交材料(附件一、附件三)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发送至学风建设部QQ邮箱:1609458875@qq.com(发邮箱时请以专业+班级+奖项命名,如:资环202101社会捐资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且一个班级只发一个文档,凡未按照要求发送表格的视为本班自动放弃

(二)学院10月17日24点前公示拟评结果

 

特别提醒知恩于心,感恩于行。获评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向捐资方写一封感谢信,学校将选取部分感谢信寄给捐资方(手写、打印均可,参考附件),拟评结果公示后另行通知时间提交

 附件一: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三:四川农业大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空白表,需手写).pdf

 附件三.1:四川农业大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pdf 

附件二:获奖学生感谢信格式及内容参考.docx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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