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26日 

研究生、本科各级团支部:

为表彰在共青团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增强团员青年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基层团组织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根据校学发〔2020〕3号《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及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团委有关要求,现决定在2021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具体通知事宜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材料获取时间:2020年4月10日-2021年4月9日

(二)参评对象:研究生、本科各级团支部、全体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含支部和学院团委学生团干)

注:根据学校统一要求,转专业学生均在新专业班级参评。

(三)荣誉不能重复参评,所有荣誉均只参评1项,重复者自动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项目名称

名额(个)

奖金(元)

优秀共青团员

校级

院级

164

164

优秀共青团干部

校级

院级

团支部

团属学生组织

团支部

团属学生组织

64

21

64

21

五四红旗团支部

校级

院级(特色团支部)

校级

院级

3

3

1000

500

三、评选项目及条件:(各支部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5)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1、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各支部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评,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条件,填写《附件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电子档)提出申请,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以《附件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五四红旗团支部证明材料模板》的格式整理好打包一并提交院团委审定。

学院将参考评分细则以及各项团务工作材料上交情况,最终择优选取0-3个支部推为五四红旗团支部,从五四红旗团支部中选取0-1个支部推为五四红旗标兵团支部。

【参评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团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

(2)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

(3)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青年大学习”平均每期参学比不低于90%,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效果好;

(4)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等工作;

(5)能结合时事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

(6)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7)学风浓,支部成员总平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2、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特色团支部)

(1)基本条件:参考五四红旗团支部基本条件。

(2)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可与五四红旗团支部同时申报。自评达到下列条件者即可申报:支部在思想政治建设、创新创业活动、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宣传和媒体运营、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有持续性建设、特色鲜明、并取得与同年级甚至全院、全校各支部相比,特别突出的表现和成绩。

(3)评比要求:学院将参考打分细则以及各项团务工作材料上交情况,最终择优选取0-3个支部推为院级五四红旗标兵团支部(特色标兵团支部)。

申报支部填写《附件4: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特色团支部申请表》(电子档),同时附相关支部(支部或支部所属团队、个人)突出表现实绩证明(电子档,格式同附件3),同时根据支部特色,为支部凝炼一个简短、上口、能展现支部特色的名称(甚至与时代名人的事迹相对应的,可以名人姓名命名团支部,如:强学团支部、雷锋团支部等)。

(二)优秀共青团员

1、参评对象:

研究生、本科各级团支部共青团员。

2、名额分配标准

本科支部可分别推荐0-2名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和院级共青团员,研究生支部可分别推荐0-1名,各学生组织部门(党团学)可分别推荐0-2名(支部间可以相互调剂,学生组织部门间可相互调剂,支部与学生组织部门间不可相互调剂),

研究生支部共可推选校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员各5名。

青年大学习平均参学比(第十季第二期至第十一季第一期)超过90%的支部校级和院级优秀团干各增加2个名额,超过85%的支部校级和院级优秀团干各增加1个名额。具体参学比详见附件7。

3、参评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主动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达到参学比100%(以第十季第二期至第十一季一期数据为准)

(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公益版块年度得分不低于1分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6)成绩要求:

①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25%且无补考、重修记录

②院级优秀共青团员: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35%且无补考、重修记录

注:预备党员、正式党员不参评校级或院级优秀共青团员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对象

团支部团支书、班长(副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院团委直属部门成员(校团委属部门成员由校上部门进行推荐)

2、名额分配

每个支部可分别推荐0-1名校级和院级优秀团干,院团委直属部门可各推荐0-3名校级和院级优秀团干。青年大学习平均参学比超过90%的支部,校级和院级优秀团干各增加1个名额。

3、参评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2)带头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达到参学比100%(以第十季第二期至第十一季一期数据为准);

(3)工作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在同学中有较高认可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公益版块年度得分不低于1分

(5)成绩要求:

①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任职一届以上(新生班级团干部需达到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30%且无补考、重修记录

②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任职一届以上(新生班级团干部需达到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40%且无补考、重修记录

注:若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团内担任职务,可参评校级或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但不参评校级或院级优秀共青团员。

(四)十佳团支部书记

1、参评对象:17-20级各团支部书记、班长

2、参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做好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和教育工作,

(2)组织支部成员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不断提升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

(3)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认真做好支部“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发展、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内信息统计、智慧团建等基础性团务工作。

(4)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领支部团员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公益版块得分不低于2分),

(5)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服务团员青年成长,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群众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校级十佳团支部书记:在2020-2021学年度中任满1年(大一除外)的小班团支书或班长,且本年度拟评为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所在团支部拟评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评校级十佳团支部书记按照要求填写附件8按时上交。

四、注意事项

(一)材料上交说明

此次一律使用电子档发送,不使用纸质档(线下评选流程不变,后期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同学需在学生管理系统中申报,申报详情届时将另行通知)。相关被推荐人所获荣誉奖励论文成果等,提供扫描、照片等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学生姓名学号命名打包一并发送。优秀团员、团干推荐人员信息按附件6要求如实准确填入。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优秀团支部)

申请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须提交按附件3之模板及格式,提供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活动新闻截图或证书截图。

(三)团员教育评议等级结果为优秀方可申请参评团内个人荣誉,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不重复参评。

五、评选时间安排:

项目

日期

内容

团员教育评议

4月6日前

完成评议和学工系统录入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材料上交

4月7日

4月7日18:00前将相关附件压缩打包(文件命名为:XX支部五四评优附件)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zyxytwzzb@163.com)过时视自动放弃

材料审核

4月7日

材料审核后并在院网上发布通知

拟评结果公示

4月8日——4月10日

学院网站上公示推荐名单,答疑,申报人网上拟填报

学生管理系统申报阶段

4月11日

学院系统审核上报

六、说明

(一)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进行表彰,相关信息可参考《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二)本次评优,根据学校实际,今年个人荣誉均不设奖金。

(三)请各支部准确、如实上报相关材料,一旦上报,不再更改调整。发送邮件时主题需概括所交附件(例如:人文地理201902团支部五四评优附件:附件2+附件6+附件8),逾期未交视为放弃参评机会,不予任何补交机会。

(四)学院将以本次材料上报结合以往各团支部上报材料的准确、准时情况作为团支部团风建设、团干部责任心和管理能力、团员意识等情况的重要参考,予以评优审核;对多次无故迟报、漏报、错报相关材料的集体和个人执行“一票否决”,原划分名额转为学院调剂名额。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4月8日-10日,如有异议请于4月10日前反馈至学院党委张婷雯老师处:(028)86291701。

共青团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上一条:关于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1年春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结题答辩结果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三期团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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