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痕迹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通知公告 正文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科研动态 就业服务 学生工作 聚焦资源 师生风采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15日 学院2017.2018.2019各小班: 根据《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相关要求及学校奖励工作通知,现将2019-2020学年奖学金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励参评基本条件 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二、奖学金类型、参评条件与产生方式 (一)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 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评选不超过2名,奖励金额不低于2万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学院或职能部门提名推荐参评,学生处遴选后报学校决定。 1.为学校赢得重要声誉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 2.在校园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中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 3.参加国内外交流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 4.在创新创业或科技学术活动中取得了特别突出的成绩。 产生方式:符合条件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答辩评选出拟评人员。 (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奖励金额2万元/生(含国家奖学金0.8万元),获评者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参评条件为: 1.已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拟评资格者; 2.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在行为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 3.当学年获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产生方式:符合条件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答辩评选出拟评人员。 (三)国家奖学金 学院推荐3名,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参评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 2.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专业前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3.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产生方式:符合条件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答辩评选出拟评人员。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院推荐63名,奖励金额5000元/生·年。参评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 2.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10%后,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是指以学校党委或行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具体由学校认定); 3.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当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产生方式:符合条件学生自主申报,学院根据参评条件确定拟评人员。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 奖项名称 优秀学生奖学金 陈育新一等奖优秀奖学金 陈育新二等奖优秀奖学金 陈育新三等奖优秀奖学金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优金土地优秀学生奖学金 指标数量 8 1 2 7 3 10 奖励金额(元/生) 5000 12000 6000 2000 2000 2000 产生方式:由学生自主申报,每个班级推荐人数0-1人,学院根据名额按照综合学业成绩学院排名位点确定拟评人员与奖学金项目。 四、时间安排 (一)10月18日12:40-16:40,申请材料:奖学金类申请表(附件: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交至学风建设部负责人邮箱(发邮箱时请一定注明:专业、班级等关键信息,未注明或未发送则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班级自负)290585940@qq.com,纸质版班主任签字后交到7-709学风建设部值班同学处。 (三)10月20日下午4:00:国家奖学金答辩,请申请同学提前做好答辩准备,时间5分钟讲述,3分钟提问。10月22日,国家奖学金及优秀学生标兵拟评人员公示。 (四)10月21日9:00—12:00,申请材料:奖学金类申请表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交至学风建设部负责人邮箱(发邮箱时请一定注明:专业、班级等关键信息,未注明或未发送则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班级自负)290585940@qq.com,纸质版班主任签字后交到7-710学风建设部值班同学处。 (五)10月22日: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人员公示,拟评人员于10月24日之前在学工系统完成申报,并请班主任审核通过。 (六)10月24日: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拟评人员公示。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附件-奖学金申请表.xlsx】 上一条:学院关于《本科生荣誉与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三届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