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做好2019年冬季组织发展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18日 

全院各学生党支部:

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做好新形势下的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对于提高学生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实现中国梦、川农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进一步培养发展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党员,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省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学校、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总体安排:

(一)10月21日

学院党委召开组织发展工作会议,各党支部书记及一名支委参加,布置安排相关工作。

(二)10月22日—10月29日

1、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团支部书记会,安排部署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

2、各团支部在督导员的监督下召开会议,每个团支部可推荐0-1人,培养考察期一年及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在会上就本人理想信念、入党动机、学习工作、思想生活等情况作汇报,并接受同学提问,待全部汇报提问结束后,参会人员(除汇报者)对汇报者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本支部“推优”名单以及对拟转正对象的转正意见。

3、党团学三大组织召开会议,确定推优入党名单(党团学三大组织,各推选两名,共计推选六名),并将“推优”名单返回至小班团支部上报至党支部。校团委推荐名单同样返回至小班团支部上报所在党支部。

4、党支部汇总团支部上报的名单、相关表格及意见,召开支部大会,对拟推荐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确定各支部拟发展名单,并将拟发展名单上报学院党委预审。同时做好本支部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报学院党委审批。

注:研究生直接由党支部进行推荐和审查。

(三)10月30日

各党支部上报下述材料,地点另行通知。

(1)《拟发展(转正)对象基本信息统计表》(表一)(电子档+纸质档,纸质档需要党支部书记亲笔签名);

(2)《团支部票决汇总表》纸质档(表二)需团支书及党支部、组工部监督人员签字);

(3)《入党积极分子自述表》纸质档(表三)

(4)《确定拟发展(转正)对象党支部意见表》纸质档(表四)

(5)《班主任(导师)意见表》纸质档(表五)

(6)《党支部党员票决汇总表》纸质档(表六)

(7)《党外群众意见表》纸质档(表七)

(8)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四)10月29日—11月2日

党委办公室对党支部推荐的拟发展对象材料进行汇总,再报学院党委预审,预审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五)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安排召开支部书记会,领取材料并讲解填写规范。

领取材料包括:

(1)拟发展对象: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团员推优表》等;

(2)拟转正对象:《入党志愿书》等相关材料。

(六)11月4日—11月6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党委办公室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三天。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七)11月4日—11月11日

1、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求各小班团支部填写发展对象的团员推优表;

2、党支部负责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然后审查《入党志愿书》、《团员推优表》及有关材料的填写情况;

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完善相关材料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八)11月13日

各党支部上交各种材料,地点待定:

1、发展对象材料:

(1)《入党志愿书》;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入党申请书;

(4)《团员推优表》;

(5)思想汇报4篇。

2、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1)其原有材料;

(2)《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

(3)转正申请书;

(4)思想汇报4篇。

(九)11月13日—11月15日

党委安排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谈话情况一栏。

(十)11月16日—11月17日

党委审核所有党员发展相关材料。

(十一)11月18日

召开党委委员会,对支部新发展预备党员决议、预备党员转正决议进行审批。

(十二)11月19日

组织发展工作结束后,组织发展材料整理、存档。

(十三)新党员宣誓。(时间暂定11月21日)

二、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学生党支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审核发展对象的入党手续、基本程序以及必备的档案材料,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手续严格。

(二)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学生党支部要对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治审查报告(含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材料),《培养考察登记表》、党内外群众推荐意见、团组织推荐表、《入党志愿书》等等基本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凡是发展手续不完备,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发展对象一律不审批。

(三)按计划按时间要求上报。各学生党支部按照总体工作安排,做好发展工作,按时上报材料,使组织组织发展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一:团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推优的方法及条件

附件二:团支部对拟转正对象意见收集的方法和考核条件

附件三:党支部对推优对象意见收集的方法和考核条件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拟发展潘若琳等30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指导意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