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评选工作


2024年11月19日 

各班级:

为进一步弘扬不畏清寒、自强不息的精神,选塑感恩奉献、逆境成才的优秀典型,激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广大学生励志进取、奋力拼搏,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自立自强、乐观向上。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参评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可与其他奖助项目兼得。转专业同学在原学院进行评选。同一奖项,以往年度获评者,不再参评。

(二)参评条件

1、自强之星

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能不畏困境、奋发向上,自强不息,不断自我提升与超越,在学生工作、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公益之星

在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慈善捐赠、环保行动、社区服务、助学助残、社会实践等公益领域表现突出,具有典型事迹,如在主流媒体上发表事迹报道等,形成广泛影响力。

3、科创之星

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学科竞赛、成果转化、领办企业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获得科技奖项、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名额设置及奖励

本次学校共评选30名,“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各10名,奖金1000/人,颁发荣誉证书。学院推荐“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各类别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三、日程安排

11119-21日中午1200,学生填写附件《2023-2024学年度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申请登记表》,并将表中推荐人选涉及的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的电子档佐证材料(证书复印件,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首页复印件或检索证明,公益服务时长网页截图等)以“班级(教务网格式)+姓名”打包发送至学生权益部邮箱:3047653296@qq.com

21122-24日: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各遴选推荐3名候选人,在学院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党委办公室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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