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痕迹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通知公告 正文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科研动态 就业服务 学生工作 聚焦资源 师生风采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开展2021年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19日 各小班: 为进一步深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体系,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畏清寒、励志进取、感恩奉献、逆境成才。现将2021年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参评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参评条件 1、自强之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或者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列20%-40%且在行为表现、学生工作、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两次校级及其以上表彰或奖励(包含校级职能部门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获奖,如“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2、公益之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公益服务等活动,原则上参评学年在志愿四川平台登记累计公益服务时长不低于100小时,不满100小时的同学需提供其他公益机构颁发的相关证明; (2)在扶贫、助学、助残等方面有典型事迹,如在主流媒体上发表事迹报道等,形成广泛影响力。 3、科创之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以第一负责人带领团队或个人,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励;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3)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领办企业运营周期一年及以上,并取得突出成效。 二、名额设置及奖励 本次全校共评选90名,“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各30名。奖金1000元/人,颁发荣誉证书。 三、日程安排 1、11月19-23日: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纸质和电子档)并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根据申请类型,证书复印件,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首页复印件或检索证明,公益服务时长网页截图等)和《2021年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拟评人选汇总表》电子档于23日上午9:30前上班时间交到7-710党委办公室。 2、11月24-25日: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各遴选推荐3名候选人,在学院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党委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附件【附件.rar】 上一条:有关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团内激励智慧团建录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开展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