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痕迹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通知公告 正文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科研动态 就业服务 学生工作 聚焦资源 师生风采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选通知 2021年09月30日 学院2018、2019、2020级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标兵、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励参评基本条件 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二、奖学金类型、参评条件与产生方式 (一)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奖励金额2万元/生(含国家奖学金0.8万元),获评者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参评条件为: 1.已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拟评资格者; 2.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在行为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 3.当学年获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产生方式:符合条件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答辩评选出拟评人员。 国家奖学金 学院基础指标2名,调节指标1名,共计3名。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参评条件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2.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本学院前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3.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产生方式:符合条件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答辩评选出拟评人员。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基础指标35名,调节指标9名,共计44名。奖励金额5000元/生·年。基本条件:二年级及以上,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参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2.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10%后,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是指以学校党委或行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具体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星评选、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挑战杯。);3.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4.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当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产生方式:符合条件学生自主申报,学院根据参评条件确定拟评人员。(四)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 奖项名称 优秀学生奖学金 陈育新一等奖优秀奖学金 陈育新二等奖优秀奖学金 陈育新三等奖优秀奖学金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金土地优秀学生奖学金(院级) 浩博优优秀学生奖学金(院级) 其他院级社会捐赠 指标数量 6+2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10 6 待定 奖励金额(元/生) 5000 12000 6000 2000 2000 2000 1000 待定 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学金产生方式:由学生自主申报,每个班级推荐人数0-2人,学院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课程成绩位点小者优先(根据指标优先确保每个小班1人获评),确定拟评人员与奖学金获得项目。 三、 时间安排 1.10月10日上午9:00-12:00:学生申报,填写附件1中的《优秀学生标兵、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小班汇总后将电子版于发送至学风建设部负责人QQ邮箱: 2941531401@qq.com(发邮箱时请一定注明:奖项、专业、班级等关键信息,未注明或为发送则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班级自负),纸质档班主任签字后教到学院党委办公室7教710值班同学处,逾期视为放弃; 2. 10月13日前,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进行答辩,确定宁平人员。 3.10月15日前,召开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拟评人员培训会,网上填报申请表。 4.10月16日下午3:00-5:00::填写附件2《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表 》电子档发送至学风建设部负责人QQ邮箱:2941531401@qq.com(发邮箱时请一定注明:奖项、专业、班级等关键信息,未注明或为发送则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班级自负),纸质档班主任签字后教到学院党委办公室7教710值班同学处,逾期视为放弃; 5.10月21日前:优秀学生标兵、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拟评名单公示,拟评学生完成学工系统申报,班主任完成审核、学院完成审批工作。 无异后报学生处。 四、注意事项 所有班级务必认真研读通知,严格按照要求上交材料、参加培训、填写表格。 附件1.优标、国奖、国励申请表.xlsx 附件2.优秀学生、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表.xls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1年9月28日 附件【附件2.优秀学生、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附件1.优标、国奖、国励申请表.xlsx】 上一条: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