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2021-2022学年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23日 

各小班: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之规定,现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正式开始2021-2022学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条件和程序:详见《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

二、材料要求:

从2019年起,拟申请认定的同学不再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加盖地方公章。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可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备查。

三、时间安排

1、9月26日前,学院成立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督察组,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学院对相关班主任和小班进行培训。

2、9月29日前:各小班按要求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工作,并公示。

小班拟评定学生在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学生管理系统”“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网上在线填写,学院审核通过后,相关学生在认定工作结束之后导出打印、签字盖章。

3、9月29日:各班于上午12点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见附件,学生本人必须签字)纸质和电子档(见附件,评议组组长签字)上交学院值班同学处(7-709)。并督促班主任在29日晚上21:00前必须在学工系统中对申请进行审核同意。

4、10月9日前:学院审核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七类特殊困难学生。

(2)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致贫的,如洪灾致贫、因疫情致贫、因家庭成员重大突发性疾病致贫的等。

(3)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4)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2.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员公示名单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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