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通知


2022年03月11日 


 

各党支部、团支部、学生部门:

根据学校《党校工作条例》《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定于3月中旬召开2022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院级党校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未参加过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的入党申请人。

二、学员推荐

(一)基本条件

1、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要求入党,具有端正的入党动机,对党有基本的认识。

3、原则上该学年必修加权或综测(二选一)成绩达到同年级同专业前50%。

4、思政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平均分原则上应达到78分及以上(以实际已修课程为准)。

5、上一学期青年大学习完成率100%。(研究生不硬性要求)

6、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

7、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8、近一年无重修补考记录,无违规违纪情况。

(二)推荐名额

本科2019至2021级各团支部推荐0-2人,本科2018级各团支部推荐0-1人,研究生按照各专业非中共党员人数不超过8%的比例推荐(博士研究生不占名额),学院学生组织各部门推荐0-1人(由学生部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占用所在团支部名额)。

(三)推荐方法

由团支部推荐的,需经团支部民主评议推荐产生,同意率需超过应到团员人数的50%;由学生部门推荐的,提交至学院指导老师,由党委办公室组织评议,评议结果返回团支部开展民主测评。

三、材料上交

各团支部、研究生各专业推荐人数大于等于2人的需按评议结果排序上报,于2022年3月14日中午12:00前将《2022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名单》电子档(见附表)以支部或专业为单位发送至邮箱2541029282 @qq.com。

四、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确定民主评议会议时间地点后,报党建办相关负责人员(18级、19级报姚嘉怡,QQ号1240986647;20级、21级报赵吕娟,QQ号2724342019),学院党委办公室将对各支部民主评议推优情况进行督查。

2、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推荐人员经学院评议后返回团支部开展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过半为有效推荐,团支部汇总所有推荐人员名单提交至7-710。

3、学院组织推荐人员进行统一基础测试。

4、学院将对所有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情况将取消资格,并不再增补

 附件3:学员名单.xlsx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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