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30日 

各2023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3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公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体系方案(试行)的通知》见附件4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二、认定流程

(一)学院认定

1.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将个人相关附件材料放入文件夹内,以“班级+姓名+学号的格式命名(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2.以小班为单位将附件2、3个人文件夹打包并以班级名称命名,于520日16:00提交至团委组织部邮箱zyxytwzzb@163.com;

2.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3天。

3.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

(二)学校复核

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三、注意事项

1.校团委拟于6月在“i川农”上线“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模块;

2.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分两次,第一次为520日(统计2022年5月前取得的学术成果),第二次为2023年推免工作启动通知发布后(统计2022月6月以后的学术成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团组汪萍QQ:2864413204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委员会

202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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