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痕迹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通知公告 正文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科研动态 就业服务 学生工作 聚焦资源 师生风采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2022年10月02日 学院2019、2020、2021级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学院名额为2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名额为45名。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仅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国家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学习成绩: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专业前10%(含); 3.破格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同专业排名没进入前10%(含),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学习成绩: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 3.破格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必须至少获1次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具体由学校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4.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5.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其他奖学金。深贫县专项(乡村振兴计划)培养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日程安排 1.10月6日上午12点前,班级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填写附件一中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发送至学风建设部负责人QQ邮箱:3387615135@qq.com(发邮箱时请以专业+班级+奖项命名,如:资环201901国家奖学金、国奖励志奖学金,且一个班级只发一个文档,凡未按照要求发送表格的视为本班自动放弃。) 2.10月10日前,学院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公示。 3.10月13日前,拟评人员参加学院材料填写培训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上交纸制审批表(附件二、附件三)。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2年10月2日 附件【附件一国奖、国励申请表.xlsx】 附件【附件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附件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上一条: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2022年度陈育新一、二等社会捐资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下一条:2022年夏季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