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05日 


2024届毕业生:

为确保 2024 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 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 1 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 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

生)的发明专利,只记 1 件专利。

二、认定流程

(一)学院认定

1.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将个人相关附件材料放入文件夹内,以“班级+姓名+学号”的格式命名(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2.以小班为单位将附件2、3个人文件夹打包,并以班级名称命名,于5月1612:00前提交至二课中心邮箱ziyuan_erke1_0@163.com

2.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3天。

3.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

三、注意事项

1.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二课 谢思月QQ:1711261413、马小谦QQ136412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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