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开展2024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第二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8月29日 

2020级小班、2024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4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第一次认定通过的,若有更高级别论文可再次申报认定),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第一次认定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认定流程

1.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将个人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放入文件夹,以“班级+姓名+学号”的格式命名文件夹;

2.以小班为单位将附件2、3和个人文件夹打包,并命名班级+学术成果第二次认定”如:土管202001+学术成果第二次认定),于9112:00前提交至团委二课中心邮箱ziyuan_erke1_0@163.com;

3.学院将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学术成果板块”认定工作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进行公示,后续上报学校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认定工作需统计2023年9月1日以前的学术成果,小班需在9月1日12:00前汇总并交至邮箱;

2.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小班若无符合要求的材料提交需联系二课中心负责人说明“xx班级无学术成果材料上交,感谢大家的配合;

3.请务必确保提交的材料正确且真实有效,学院认定后将在院网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4.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团委二课中心:

张佳妮QQ:1838458653

李昊QQ:1786018007



附件:1.期刊目录参考

2.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

3.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




共青团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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