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痕迹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通知公告 正文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科研动态 就业服务 学生工作 聚焦资源 师生风采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3年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通知 2023年09月26日 全院师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综合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并给予表彰,现就本年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同一学生当年不得重复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如有重复申请的,学院将统筹评选,最多评定同一学生1个荣誉称号。 二、评审推荐指标 校级:优秀研究生28人,优秀研究生干部11人(2023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指标是由“班团”、“网格员”和“研究生会”构成的总指标,班团包括党支部、团支部及班委。各单位应在不超过总指标的情况下根据各类研究生干部的交叉任职情况、实际工作量、工作成效以及贡献度拉通进行综合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7人;省级优秀毕业生3人(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遴选)。 三、评审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公派出国留学或学校批准的国际校际交流学习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未受到违法、违纪、违规处理;道德品质优良,无严重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 3.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课程学分,且学业成绩优良,2022-2023学年无挂科; 4.原则上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按规定缴纳学费,按时完成学籍注册。 5.原则上本学年度被纳入疫情防控黑名单管理者、受过全校通报批评者不得参评荣誉称号、国家奖学金和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各类别其他参评条件: 1.优秀研究生 参评条件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基本参评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学术成果突出。参评成果原则上需是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非应届毕业生成果须已经正式刊出或已在线发表,仅接收状态的论文本次不可使用,明年评选时可使用。2024应届毕业同学学术论文已接收未发表的可进行参评。同一成果,去年已使用的今年不可用于参评同一荣誉。 2.优秀研究生干部 参评条件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基本参评条件;担任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干部、团干部、网格员等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原则上一年以上,表率作用好,师生认可度高;工作认真负责,能力强,讲奉献,敢于担当,贡献突出。小班干部可民主投票,推荐优秀班级学生干部1名参评。各研究生党支部民主投票,各研究生党支部推荐学生干部1名参评。研究生会的学生干部民主投票,排序推荐。 3.优秀毕业研究生 申请对象为应届毕业研究生(即2024年6月毕业授位的,申请者应确保能在2024年6月毕业)。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遴选产生。参评成果为就读的整个研究生阶段(博士为博士生阶段)截止时间为接收资料之日2023年9月28日,成果须已经正式刊出或已在线发表。在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 (1)曾获国家奖学金、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曾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 (3)曾获校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特别嘉奖等。 (三)注意事项: 学术成果参照学校科技管理处及相关部门的认定结果。以教师在四川农业大学科技管理系统内录入后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未录入或审核的以教师在科技管理系统内查询结果(川农科技管理系统查询示意图,仅教师可查)。 所有参评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四川农业大学;学术文章作者署名须为顺序第一,或导师或导师组成员顺序排一,申请人作为共同第一作者顺序排第二;导师组成员的认定以科技处备案的近三年数据为准。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须是主要完成人;实用新型专利须排名第一或发明专利排名前二;其他相关竞赛奖励、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个人荣誉等方面的获奖情况须经本单位奖励与资助委员会认定。综述性文章不能作为参评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标兵、一等学业奖助学金的代表性成果。 四、评选办法 研究生评优实行推选评定制。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各院所按照学校划分指标等额评选,学校审定表彰。 五、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导师或小班主管导师(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学院审核评选、学校审定。 六、工作安排 (1)9月26日-28日学生个人提交纸质档附件1申请表和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发表论文只需论文首页,须有发表时间、作者、作者单位等信息涵盖在内、SCI须附教师在科技管理系统内查询影响因子分区情况截图),到曹浩杰(3教207进门的第一排桌子右边桌面上)处汇总。 (2)9月28日下午16:00点前将所有申请材料自行审查是否填写完善,纸质档材料是否齐全(备注: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发表论文只需论文首页,须有发表时间、作者、作者单位等信息涵盖在内,2.SCI须附教师在科技管理系统内查询影响因子分区情况截图),将纸质档交学院7-713;电子档附件2、3、4发送邮箱546881831@qq.com。 (3)10月7日-9日院所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评选,评优名单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 (4)10月10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评优信息提交至研究生院; (5)10月下旬学校上会审定后,校级优秀个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2年9月26日 附件【附件1 研究生荣誉称号(优生、优干、优毕)申请表(按需下载).docx】 附件【附件2 四川农业大学2023年优秀XX候选人情况一览表(按需下载).xlsx】 附件【附件3 研究生荣誉称号(优生、优干、优毕)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4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样表).docx】 上一条: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下一条: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