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立项申报的及材料提交的通知


2023年12月02日 


各位师生:

   根据教务处《关于“服务乡村振兴 城乡融合发展”科研兴趣项目暨2024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要求,结合教务处对学院立项申报名额分配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项目参加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学有余力,成绩优秀,学有专长;具有一定的科研素质,创新意识强、独立工作能力强者优先。
2.凡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的非毕业年级本科生(四年制专业1-3年级、五年制专业1-4年级)均可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为3-5人(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须有参与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的经历,2023级本科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3.每位学生本次只能申报1项,且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项,其中主持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
二、立项分类及名额分配

2024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分为五大类29项,其中单列耕地保护专项(4项),项目名额分配表如下。

学校配套资助名额* 教师自行资助名额* 四大专项名额 学院总名额(含四大专项名额)
耕读专项 拔尖学生培养基地专项 耕地保护专项 登峰计划专项
21 8

4
29


三、申报流程
1.学生选题:登录教务系统,查阅聚焦主题相关的项目题目和简介,确定自己感兴趣的项目后,与项目指导教师联系。
2.导师确认成员信息:指导教师确定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后,登录教务系统填报成员信息。
根据分配名额,原则上每位导师只能同意指导一个项目,前期填报了两个题目的老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优的项目同意学生申报。完成时间,2023年12月5日上午17:00前。

3.项目团队提交申报书:项目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完成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上交学院。指导老师需对申报书内容、排版和格式严格把关,申报书要有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纸质申报书交学院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9:00-10:30,地点7-713。

4.学院通过审查申报团队的资格后,项目负责人取回申报书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上午10:00-11:00,地点7-713;学生上传申报书PDF到教务系统时间:2023年12月8日20:00前。
5.学院遴选:学院在教务系统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审核,其中四大专项项目须在“项类别”栏目进行备注,不属于四大专项的可不填此项。
6.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并予以公布。
四、经费资助
1.学校对配套资助的聚焦主题的科研项目按照1:1提供资助,自然科学类资助2000元/项,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1000元/项,且对每位教师配套资助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

2.学校资助的聚焦主题的科研兴趣项目在财务处建立“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账号,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均可在教务系统通过“查看经费资助账号”查看。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共同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报账时需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3.指导教师自行资助的项目不再单独建立账号,经费在教师科研账号报销。
五、项目实施
1.项目执行时间从正式公布立项之日算起,原则上为1~2年,且立项项目不能申请在同年春季结题,如项目成果特别突出的,可申请在同年秋季结题。
2.指导教师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应本着注重参与,注重培养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的原则,对项目团队的科研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和指导。
3.指导教师和项目组成员应规划好项目执行的可延续性,鼓励项目组成员积极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组成员创新创业竞赛的参与度,将作为项目指标分配和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
4.项目须在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题。如未能按期结题,可由导师申请延期,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备案,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逾期未完成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终止,并收回剩余经费、取消指导教师下一年度指导资格;有2次项目终止的指导教师,将取消3年指导资格。
5.学院应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教务处将加大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结题审核的抽检力度,对抽检发现问题的项目给予延期或终止,并依据问题项目数量按比例削减学院下一年度项目指标和学校配套资助项目指标。

六、咨询方式
双创部 罗荐QQ:2573922122
双创部 何香雨QQ:237346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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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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