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通知


2024年03月14日 

各党支部、团支部、学生部门:

根据学校《党校工作条例》《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定于4月上旬召开2024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院级党校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提交入党申请书已满6个月,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未结业的入党申请人或入党积极分子。

二、学员推荐

(一)基本条件

1.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要求入党,具有端正的入党动机,对党有基本的认识。

3.原则上该学年必修加权或综测(二选一)成绩达到同年级同专业50%

4.思政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平均分原则上应达到80分良好(以实际已修课程为准)。

5.上一学期青年大学习完成率100%

6.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

7.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8.近一年无重修补考记录,无违规违纪情况。

(二)推荐名额

1.本科20222023级各团支部推荐0-2,本科2021级各团支部推荐0-1,研究生以班团组织为单位按照人数的4%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博士研究生不占名额)。

2.学院学生组织各部门推荐0-1,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门推荐以实际人数择优选取

注:由校院学生部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占用所在团支部名额,且学生部门拟推入党积极分子317晚上22点前自荐材料(电子档)、个人信息报团支部,团支部统一报送至邮箱3207527303@qq.com,并标明推荐部门名称。自荐材料以支部名称+姓名为文件名,由学校党委办公室安排团支部、党支部考察,经小班团支部民主评议后,确定拟推荐人员

3.参加2023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未结业人员顺延至2024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参加班级民主评议。

注:仍需参与小班推选,但不占用班级推荐名额。

(三)推荐方法

1.由团支部推荐的,须经小班团支部民主评议推荐产生,同意率需超过应到人数的50%

2.由校院两级学生部门推荐的,须经小班团支部民主评议,同意率需超过应到人数的50%

3.2023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未结业顺延至参加2024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须经小班团支部民主评议,同意率需超过应到人数的50%。

三、材料上交

请各支部于2024317日晚上2200XX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拟推荐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电子档(见附1)以支部为单位,支部名称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3207527303@qq.com

注:各团支部、研究生各支部推荐人数大于等于2人的需按评议结果排序上报,2023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未结业顺延至参加2024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需在表内注明校院部门推荐人员附于统计表最后

四、注意事项

1. 学院党委办公室将对各支部、学生部门民主评议推优情况进行督查,各团支部及院级学生部门确定民主评议会议时间地点后,报党建办青年先锋队相关负责人员(23级报袁可,QQ272521722922级报赵凤莹,QQ218521875921级、院级学生部门报史佳卿,QQ2156883158)。

2.研究生班团组织民主评议推优情况将由党支部负责督察,党支部对接对应班团组织负责人(见附件2)。

3.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推荐人员经学院评议后返回小班团支部开展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过半为有效推荐,小班团支部汇总所有推荐人员信息于2024317日晚上2200发送至邮箱3207527303@qq.com

4.学院组织推荐人员进行统一基础测试,并择优参加党校。

5.学院将对所有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情况将取消资格,并不再增补。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委员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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